村屋違規僭建 差餉照豁免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4/21 00:12

最後更新: 2016/04/21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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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差餉條例》規定,指定鄉村區內任何獲豁免差餉的村屋,必須符合訂明的面積、高度及類別準則,例如建築物不可超過3層高,不過,審計署抽查其中兩個指定鄉村,發現有58間村屋樓高超過3層,違反豁免差餉的村屋要求,但差餉物業估價署沒有制定措施查核指定鄉村區內的村屋,以確保這些村屋符合訂明的準則。

此外,審計署亦檢視9個指定鄉村區內12條選定鄉村的228間村屋在估價署的地租紀錄,發現當中有18間村屋,以4層或5層村屋標準予以評估作徵收地租用途,但估價署同樣無採取行動,撤銷其獲豁免評估差餉的資格。

審計署又發現3宗有關農地違例構築的個案,發現有關建築用作貯存物品,顯示土地用途已經改變,但其中兩宗個案仍獲豁免評估差餉。

審計署建議,估價署可向地政總署索取非法改變農地及相關建築物用途的個案資料,以便及早對不符合豁免差餉資格的個案採取行動,又建議估價署制定措施,審視指定鄉村區內村屋的地租紀錄,以找出村民或業主是否有不符合豁免資格的個案。

另外,條例亦訂明廣告招牌可被視為獨立物業,要評估差餉。截至去年4月,審計署已評估9,000多個廣告招牌,涉及18億元的應課差餉租值。但署方去年底抽查100個大型廣告招牌後,發現有4成未經估值。